
姓名: | 韦* | 电子邮箱: | ********** |
来信时间: | 2020-10-20 11:20:10 | ||
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受理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
受理时间: | 2020-11-09 15:03:54 |
回复时间: | 2020-11-10 14:59:20 |
回复内容: | 韦茜: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10月20日收悉。经审查您所申请公开的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现予公开。已按照要求向您邮寄,请您注意查收。 如认为本告知书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铜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